一、装修补贴针对2020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个人城镇住房。
二、申请人必须是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申请平台上填写的个人信息(补贴申请人身份证、银行账号开户人、发票抬头主体等)应当与所装修房屋的产权人信息一致。申请人不可以是单位,此次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三、需要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申请材料并确认承诺书,具体如下:
(1)产权人身份证;
(2)产权人银行账号;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
(4)装修内容清单;
(5)装修物品纸质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注:需要填写规定内的品类目录及具体物品名称,也可写在备注区域,如饰面砖-卫生间地砖。)
(6)支付凭证;(注:支付凭证金额需与发票金额一致,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需提供《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或《支付宝电子回单》)
(7)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
(8)系统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
凤阳县住建局
2025年10月17日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