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琅琊法院‘执行110’吗?我们是常州法院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张某某现身滁州某小区,请求协助执行!”11月20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110”电话骤然响起。挂断电话的执行干警异常欣喜,因为张某某也正是该院苦寻已久的被执行人。
执行回顾
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滁州某注塑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注塑加工公司)、张某某、李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某注塑加工公司支付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金93201.55元、名义货物1元及利息,张某某、李某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长期未履行,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经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到院处理,也都“石沉大海”。就在执行陷入僵局之际,常州法院的电话给案件带来了转机。根据常州法院提供的线索,该院第一时间组织执行干警前往张某某所在的小区展开行动。未曾想,房门打开后,一张熟悉的面孔竟惊喜地出现在执行干警的眼前——另一名被执行人李某。原来,张某某与李某正是夫妻关系。执行干警当即将张某某、李某拘传至院。到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向张某某、李某释法明理,劝导其履行给付义务。最终,两人表示愿意履行给付义务,当场支付5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随后,该院执行干警将张某某移交给常州法院执行人员。
来源:琅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