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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滁州全椒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困扰两家村民多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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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1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全椒法院城东法庭的法官将巡回法庭搬到了村民家门口,公开审理了一起困扰两家村民多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良好效果。

 

原告林某与被告董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因土地承包引发邻里纠纷,一直争执不休,都认为自己拥有涉案土地的使用权。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上门服务”。一张方桌,几把长凳,法官与当事人围坐在一起,庭审在简单而又庄重的氛围中开始。

 

图为案件调解现场

 

“法官,他们一直不还地,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们种自己的地,凭什么还?”。在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在查清基本事实、明确双方诉求后,承办法官决定暂时休庭组织双方再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着重从修复邻里关系角度出发,对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林某主动撤诉。

 

一次巡回审判,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下一步,全椒法院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更好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全椒法院

发表于 2025-11-27 09: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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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看的一头雾水,最后怎么解决了?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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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02: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若干年之前农村的土地承包者是需要每年交农业税和缴纳上缴提留以及出义务工的,当时有些农民外出务工或者经商等就把田地转让给别的村民耕种,这些负担都由现耕种者承担,也经过村里或者队里证明过原来承包者表明不要了,后来重新土地确权这些田就被确认在现有耕种者的名下了,从2006年开始政策变化种田不需要交税和上缴提留,而且每年还能领到种子化肥补贴,这时候原田主觉得自己吃亏了又寻思着把田要回去,无奈这田已经易主了,如意算盘落空。这种情形基本上每个村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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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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