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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执行人滁州源美运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方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方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方军,男,住全椒县襄河镇釜城路49号3幢5单元302室,身份证号码:34112419691011****。 凡向本院提供方军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或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在执行过程中拘传到人,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1000元悬赏金。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11月26日。 0550-5292110 来源:全椒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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