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供的物业服务我不满意,物业费我不愿意交!”“我们物业公司也不容易,辛辛苦苦的服务,经常得不到业主们的认可。”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开始争执不休,互诉“委屈”。
案情回顾
事情源于某小区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被多次催缴无果的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此类纠纷若处理不当,容易影响小区和谐氛围。于是法官摒弃简单裁判思路,主动深入小区走访调查。经了解,业主拒交物业费源于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认为小区存在环境卫生清理不及时、公共设施维修缓慢、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故而以此作为 “抗议” 手段。
调解过程
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物业公司坚称已按合同履行服务,是业主欠费违约;业主则当场出示手机中拍摄的照片、视频,明确指出物业服务的种种不足。为实质解纷,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策略,分别安抚双方情绪。一方面向业主释明拒交物业费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明确指出物业公司存在服务短板,唯有提升服务质量,才能从根源得到业主的认可。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与细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物业公司率先表态,承诺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提升物业服务。业主见状也表示同意做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在法官的见证下,业主当场结清拖欠费用。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来源:全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