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一纸判决,为病患儿童小泽撑起了保护伞,也让一个陷入困境的家庭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案情回顾
未成年人小泽患有癫痫、儿童孤独症等病症,需要长期的专业治疗和精心照料。父母离婚后,小泽一直由父亲直接抚养、祖父母协助照顾,小泽的母亲甚少与其联系。然而,随着小泽父亲和祖父的相继离世,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轰然倒塌,小泽的祖母苦苦支撑半年后,因精力和经济条件无法承担监护重担,向全椒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小泽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全椒县民政局为小泽的监护人。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展开深入调查,与小泽的家人、民政局、村委会、医疗机构等多方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小泽的成长环境、生活状况和医疗需求,充分评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监护能力和监护条件。沟通中,小泽的母亲向承办法官表示,其现已组建新家庭,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较为拮据,无力抚养小泽,其同意撤销自己的监护人资格。
承办法官在认真核实案件情况后认为,小泽的母亲未尽到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致使患病的小泽处于危困状态,其不宜再担任小泽的监护人。因小泽的家庭成员中并无其他能够作为其监护人的人选,而全椒县民政局作为履行社会保障职责的国家机关,能为小泽提供稳定的生活和医疗保障,且具有监护小泽的意愿,最终,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判决撤销小泽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全椒县民政局担任小泽的监护人。目前,小泽已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生活和学习,获得了稳定妥善的照顾和专业治疗。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的关爱,更需要司法的守护。本案中,法院在监护人不履职、不尽责的情况下,通过撤销并指定监护人,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陷入监护“真空”的困境,彰显了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力度和温度。今后,全椒法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用扎实的举措、温情的守护,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来源:全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