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天长市志云园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天财罚【20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行为,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违法事实:你公司在“天长市金集镇绿化管护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安徽良丰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单位投标MAC地址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一致,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内容:本机关认为,你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串通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结合《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五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柒仟叁佰叁拾捌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良丰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天财罚【2025】2号
违法行为类型: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行为,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违法事实:你公司在“天长市金集镇绿化管护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天长市志云园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单位投标MAC地址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一致,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内容:本机关认为,你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串通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结合《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五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柒仟叁佰叁拾捌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天长市鲜莱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天财罚【2025】3号
违法行为类型: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行为,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违法事实:在“天长市政务中心大楼(含公寓)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安徽中永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单位投标MAC 地址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一致,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内容:本机关认为,你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串通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结合《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五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壹拾肆元伍角(¥14114. 5)。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中永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天财罚【2025】4号
违法行为类型: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行为,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违法事实:在“天长市政务中心大楼(含公寓)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天长市鲜莱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单位投标MAC 地址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一致,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内容:本机关认为,你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串通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结合《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五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壹拾肆元伍角(¥14114. 5)。
来源|天长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