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发小,不能就此反目成仇。今天把你们叫来,不是为了激化矛盾,是为了解决问题。”2月12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内,执行法官的一句话,让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稍显缓和。
执行回顾
朱某某与王某自幼相识。朱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32万余元,王某念及多年情谊,也知晓其家中困难,多年未予追讨。后因朱某某久拖不还,王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朱某某却始终未按期履行。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朱某某名下财产进行线上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月12日,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到院协商。接待室内,双方对立情绪突出,朱某某表示目前无力偿还,王某坚持要求对朱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僵局,执行法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真倾听双方诉求。
经反复沟通,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朱某某表示确有还款意愿,但当前经济困难,难以一次性履行完毕。见此,执行法官主动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一方面,执行法官向王某说明朱某某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对朱某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并鼓励其依靠劳动偿还债务。“兄弟,是我不对,以后我一定会按时还款。”最终,朱某某当场支付王某2.5万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来源:琅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