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遵守禁限放规定
- 严格遵守本地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区域与时段规定,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相关链接:禁止!限制!全椒最新发布!)
- 严禁在以下场所燃放: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商场、医院、学校、加油站、燃气站、输变电设施、山林、楼道、阳台、屋顶、绿化带、人员密集场所等。
- 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邮寄、夹带烟花爆竹。
二、选购正规合格产品
- 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网点购买,选购标注清晰、有合格证明的个人燃放类(C、D级)产品 。
- 拒绝购买、燃放三无、散装、私制、假冒伪劣及超标产品,不网购烟花爆竹。
- 按需适量购买,不大量囤积;储存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
三、安全燃放操作规范
- 选择室外空旷、平坦、上空无障碍物、远离可燃物的场地,与建筑、车辆、人群、电线保持15米以上,与易燃易爆场所保持50米以上安全距离。
- 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与警示语,平稳放置、固定牢固,严禁倒置 。
- 用香或专用点火器侧身点燃引线,身体远离产品上方,点燃后立即撤至安全区域 。
- 未成年人燃放必须由成年人全程监护,严禁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
- 严禁手持燃放、向行人/车辆/建筑物/下水道投掷、对准易燃易爆物品燃放 。
- 饮酒后、身体不适时严禁燃放。
四、异常情况处置
- 遇引线未燃、中途熄火,严禁立即靠近查看或二次点火,等待15-30分钟后,用水浇湿再妥善处理 。
- 燃放后及时清理现场、检查余火,确认完全熄灭、无复燃隐患后方可离开 。
- 提前备好灭火器、水桶等应急器材;发生火情、炸伤等意外,立即拨打119、120、110求助。
五、法律责任提示
- 在禁放区违规燃放,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将依法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因燃放引发火灾、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安全无小事,平安过大年。请大家自觉遵守规定,安全文明燃放,共度欢乐祥和新春!
全椒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专班
202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