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纠纷虽小,却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品质与社区的和谐稳定。日前,南谯区法院在同乐街道“微法庭”,成功在庭后调解了一起棘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过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背对背”调解,不仅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更化解了邻里间的“心结”。

业主李某因不满小区环境卫生、安保管理等物业服务不到位,已连续三年拒交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在多次催缴无果后,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共计3000余元。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类纠纷若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执行,更会加剧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对立情绪,甚至引发系列案件的连锁反应。因此在法庭审理结束后,组织双方在“微法庭”内进行了庭后调解。调解伊始,业主李某情绪激动,细数某物业公司服务中的种种不到位之处:“垃圾清理不及时,各项服务也不到位,这样的服务凭什么要我全额交费?”而物业公司代理人则坚持认为,只要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必须交费,违约金也不能少。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首先释法明理,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若服务存在瑕疵,业主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是服务全体业主的,如果大家都因为一点瑕疵不交费,小区陷入瘫痪,最终影响的还是大家的生活质量。”


见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承办法官适时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向物业公司指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若物业公司确实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业主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应予支持,建议物业公司正视问题,拿出整改诚意。另一方面,单独劝导业主李某,拒交物业费并非维权的最佳途径,甚至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及被强制执行的信用惩戒。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背靠背”调解和“面对面”沟通,僵局逐渐打破。物业公司承诺立即整改业主反映的问题,李某也认识到拒交费用的不当之处,当场通过手机银行支付了拖欠的物业费。最终,双方在“微法庭”内握手言和,案件以撤诉结案。
微法庭虽“微”,服务很“实”。南谯区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微法庭,将调解指导、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努力让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判决书上,更融化在百姓的心坎里,绘就基层治理的新“枫”景。
来源:南谯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