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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六走太平”是我县历史悠久、富有特色、极具影响、群众自发的传统民俗活动,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开展,特通告如下: 一、请游客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治安、交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自觉爱护环境,不随意丢弃垃圾,不攀折、踩踏、污损、毁坏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 二、进入太平桥的游客,请按指示牌从太平桥南端入口上桥,由北端出口下桥,严禁逆向行走;禁止人流高峰时在太平桥面和台阶处滞留、嬉闹,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堵塞道路;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及香火上桥。 三、各类摊点到指定地点有序摆放,禁止在其他区域摆摊设点。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和长度超过50公分的长香。 四、严禁酗酒闹事、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各种枪支、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游客之间发生纠纷时,应主动报警并配合处理,不得挑起事端。 五、请游客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避免外露或放置在易被触碰的位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治安秩序,如发现扒窃、蓄意破坏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现场执勤民警反映。 六、3月4日(正月十六)0:00-24:00,在全椒县太平文化广场、太平剧院、太平古城及县体育中心等区域,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飞行。因执行重要任务(电视转播及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确需在该区域内飞行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以上通告请游客自觉遵守。对违反本《通告》、拒不服从管理、阻碍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椒县“正月十六走太平”指挥部 2026年2月28日 www.w3.org="" 1999="" xhtml"},"para",{"tagname":"section","attributes":{"data-pm-slice":"3="" 3="" xhtml"},"para",{"tagname":"section","attributes":{},"namespaceuri":"http:="" xhtml"},"para",{"tagname":"section","attributes":{"data-role":"paragraph"},"namespaceuri":"http:="" xhtml"},"para",{"tagname":"section","attributes":{"data-pm-slice":"4="" 19="" xhtml"},"para",{"tagname":"section","attributes":{"data-pm-slice":"5="" 29="" 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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