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塑造城市形象,推广城市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滁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导则(试行)》、《滁州市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置实施导则(试行)》,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5日至4月2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和联系人
1.通过市政府网站页面下方留言框提交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琅琊区凤凰东路476号(邮政编码2394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czcggyk2199925@163.com
4.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滁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导则(试行)》《滁州市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置实施导则(试行)》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刘浩,联系电话:0550-219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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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导则(试行)
滁州市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置实施导则(试行)
《滁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导则(试行)》《滁州市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置实施导则(试行)》起草说明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