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注意!5月1日起新《渔业法》正式施行,吃鱼、养鱼、钓鱼的都要了解!
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正式施行,这条新规和每一位吃鱼、养鱼、钓鱼的滁州老乡都息息相关,尤其是从事水产养殖的朋友,一定要重点关注!
新规明确要求,养殖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国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要求补办证件或者拆除设施、恢复原状;如果逾期不改正,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违法者自行承担,同时针对无正当理由荒芜养殖水域满一年的情况,也明确了吊销养殖证、最高5万元罚款的处罚措施,从源头规范国有水域的养殖秩序。
很多老乡可能会担心是不是所有养殖都要办证,这里给大家明确区分:承包村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或是家庭自用的非经营性小规模养殖,一般无需办理养殖证,具体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的政策为准;但只要是使用国有水域、滩涂开展经营性养殖,就必须依法持证,这是合规经营的基本要求。
这条新规不仅是对养殖户的约束,更和每一位滁州人的生活紧密相关:一方面,新法强化了水产品全链条监管,要求建立生产、用药、销售全流程记录,严令禁止使用违禁药物,未来咱们滁州市场上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更有保障,大家吃得更放心;另一方面,新规进一步严格了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对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既能保护滁州本地的水域生态环境,也能让钓鱼爱好者有更健康的垂钓环境,守护好咱们滁州的河湖生态。
在此也提醒广大养殖户,一定要提前自查养殖水域的权属,尽快到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办理养殖证的相关流程,避免因无证养殖面临处罚;同时也呼吁所有滁州老乡,共同遵守渔业新规,做守法的消费者、合规的垂钓者,一起守护好滁州的绿水青山,让咱们家乡的水产产业健康发展、生态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