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8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杨某某雇佣蔡某某从事桥梁改造工程的劳务作业。工程完工后,杨某某未能及时结清劳务费用,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蔡某某劳务费8400元。经蔡某某多次催要,杨某某于2024年5月出具欠条一张。但欠条出具后,杨某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蔡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院委派驻院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杨某某虽对欠条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始终以“工程亏损、没借到钱”为由拖延支付。“没借到钱不是拖欠工资的理由,既然打了欠条,就要信守承诺,法律保护的是诚实信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多次与杨某某沟通,向其释明拒不支付工资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劝导其积极履行。同时,调解员组织双方协商切实可行的支付方案。经调解员反复协调,蔡某某体谅到杨某某面临的经济困境,同意给予一定时间筹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杨某某于2026年6月底前一次性付清蔡某某劳务费8400元。
来源:琅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