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某某曾向申请人陶某借款2万余元,却未按时归还。陶某无奈下向全椒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某履行还款义务后,王某某仍未按期还款,陶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某商议还款事宜,王某某返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9000元借款未返还。
近日,陶某向执行法官表示其近期需要做眼部手术,急需这笔钱用作医疗费用,希望能够尽快拿到剩余欠款。
为化解双方矛盾、帮申请人解决燃眉之急,执行法官利用本次行动契机前往王某某住所,与王某某“面对面”沟通还款事宜。得知执行法官的来意后,王某某始终以自己暂无还款能力推诿。面对王某某的不配合,执行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一方面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其说明陶某需要手术费用的现实需求,引导王某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王某某最终转变态度,当场支付了3000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6000元案款将于6月中旬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