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明理促履约 足额缴款全案结
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裁判文书生效后,石某一直心存侥幸,刻意变换居住地点、刻意回避法院电话传唤,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经过多日线索摸排锁定其现住址,借拂晓执行契机上门找到石某。办案法官细致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冻结名下银行卡,情节严重还将被处以司法拘留。经过法官循序渐进的普法劝说,石某充分意识到失信带来的多重负面影响,当即现场筹措资金,一次性缴纳执行案款,本案全额履行完毕。
多方协调化纠纷 促成和解当场兑付
申请执行人许某与被执行人司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司某以经济拮据为由一拖再拖,长期消极躲避执行。本次行动,司某被依法拘传至法院,刚到院时抵触情绪较重,拒不配合沟通。法官立足情理法理居中调和,一边向许某讲明司某实际难处,一边劝导司某恪守诚信、主动承担还款责任,反复修改敲定兼顾双方利益的履约方案。历经多轮协商斡旋,双方自愿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司某当场给付10000元,涉案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