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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速看!滁州来安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涉旅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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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6 2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为整治我县导游违规、强制消费等乱象,规范旅游市场、保障游客权益、提升来安文旅品牌,依据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旅问题线索,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线索征集范围

(一)旅行社违规经营类问题

 

1.旅行社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对旅游产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游客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

 

2.未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或在合同中未明示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另行付费项目及价格等关键信息的;

 

3.未经游客明确同意,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或强迫、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4.不向导游支付或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要求导游垫付接待费用的。

 

(二)在线旅游平台及非法招徕类问题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直播平台等线上渠道非法招徕、组织旅游活动的;

 

2.发布明显低于旅游成本价格的旅游产品广告,以“政府补贴”“尾单甩卖”等虚假营销噱头进行价格欺诈的;

 

3.诱导、欺骗游客在平台外进行交易(如添加私人微信、要求向个人账户转账定金或团款),以规避平台监管的。

 

(三)导游执业违规类问题

 

1.导游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者借用、伪造、涂改、冒用他人导游证开展导游服务的;

 

2.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或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减少游览项目、压缩游览时间的;

 

3.导游以恐吓、威胁、辱骂、甩团等方式逼迫游客消费,或向游客兜售物品、索要小费的;

 

4.导游与购物场所、景区等经营者串通,通过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诱导游客消费并获取回扣的。

 

(四)旅游购物场所类问题

 

1.旅游购物场所虚高定价、以次充好、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

 

2.与旅行社、导游相互勾结,通过给予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诱导游客消费的。

 

(五)其他涉及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02

征集时间及举报渠道

(一)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举报电话:0550-5612151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举报邮箱:laxwlj@163.com

 

(四)举报信件地址: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文旅局办公室

 

03

举报原则

(一)检举、揭发、提供相关违法违规线索,需明确具体举报对象、违法违规事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票据、照片、视频、录音等)。

 

(二)举报人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伪造证据材料。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鼓励广大群众、游客及旅游行业从业者积极提供线索,可选择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为便于线索查证,鼓励以实名方式举报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请广大市民游客出游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合同,警惕低价游。遭遇强制消费等违规行为留存证据并举报,通过上述渠道及时举报。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查实乱象从严处置。

 

发表于 2026-6-27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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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7 1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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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8 0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还有人去来安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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