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违规经营类问题
1.旅行社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对旅游产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游客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
2.未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或在合同中未明示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另行付费项目及价格等关键信息的;
3.未经游客明确同意,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或强迫、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4.不向导游支付或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要求导游垫付接待费用的。
(二)在线旅游平台及非法招徕类问题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直播平台等线上渠道非法招徕、组织旅游活动的;
2.发布明显低于旅游成本价格的旅游产品广告,以“政府补贴”“尾单甩卖”等虚假营销噱头进行价格欺诈的;
3.诱导、欺骗游客在平台外进行交易(如添加私人微信、要求向个人账户转账定金或团款),以规避平台监管的。
(三)导游执业违规类问题
1.导游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者借用、伪造、涂改、冒用他人导游证开展导游服务的;
2.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或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减少游览项目、压缩游览时间的;
3.导游以恐吓、威胁、辱骂、甩团等方式逼迫游客消费,或向游客兜售物品、索要小费的;
4.导游与购物场所、景区等经营者串通,通过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诱导游客消费并获取回扣的。
(四)旅游购物场所类问题
1.旅游购物场所虚高定价、以次充好、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
2.与旅行社、导游相互勾结,通过给予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诱导游客消费的。
(五)其他涉及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