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天长市教体局发布
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公布了招生入学的细则
以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的划分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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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6〕47号)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2026〕78号)精神,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一)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履行政府法定责任,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困境儿童少年等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体育局确认批准。
(二)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发挥联控联保机制作用,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查处各种违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使用境外教材。要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冲刺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规定
(一)加强生源测算和招生计划审核。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科学调研,开展学区内适龄人口统计测算,结合办学规模、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和义务教育大班额治理工作,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体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合理划定义务教育招生范围。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集聚现状,结合区域内住宅小区分布、适龄儿童少年理论人口数测算、学校布点、办学规模以及交通状况等因素,基于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时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进行学区划分,确保区域义务教育生源得到均衡分流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2026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方案经过科学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要求,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择校生管控,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适龄人口入学,以镇、社区为单位一律应收尽收,就近免试入学。
(三)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严格按市教育体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节点,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要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准,招生简章或方案须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严禁超计划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下,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录取,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四)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行为。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面试、面谈、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城区学校采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线上登记或线下审核后发放书面通知方式入学,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组织招生;严禁跨学区“掐尖”招生;严禁有偿招生行为;严禁虚假招生宣传。
(五)全面落实阳光分班要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严格执行“五坚持三严禁”准则,落实省、滁州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各项要求。对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必须严格按照“阳光分班”的要求均衡分配到班,不得以班额未满为由直接分班,分班结果报市教育体育局中、小学教育股备存。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以各类名义收取选班费等。
三、积极畅通特殊群体义务教育入学通道
(一)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引导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至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条件允许的要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各学校要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二)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当地学校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三)有效落实优抚群体入学安置政策。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国家、省、滁州市有关对特殊群体子女基础教育入学安置优待政策,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统筹安排多孩家庭就读需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多孩家庭有长幼“同时同校”就读需求的,经家长申请,入学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学生可统筹安排至兄姐所在学校就读,解决家长接送困难。法定监护人需提交兄姐就读学校的有效学籍证明,由市教育体育局批准。
四、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报名信息采集内容和过程
各学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城区学校要积极实施皖事通网上报名工作,实现网上报名、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各校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预警保障机制和工作流程
(一)完善各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天长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政策的研判论证,协同开展招生工作。《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各校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学校要加强对本学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完善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机制,有效保障学位供给,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二)实施阳光招生行动。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规定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批准后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义务教育学校应遵照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简章,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通过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三)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省、滁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天长市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现状和供给能力,科学确立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各校要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发布的招生公告统一部署,先行开展符合报名条件和入学资格的学区内适龄人口(房户统一)招生入学工作,再根据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学位情况,统筹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六、全面构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良好生态环境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市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负责对口对接各校招生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学校招生部门规范运转、高效运作,确保过程平稳有序。
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适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三残”儿童少年,不得拒收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成立由责任区督学牵头、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参与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工作过程监督。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违规择校和大班额现象反弹。
(三)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掐尖”等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采取削减乃至停止下达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处罚;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深入解读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具体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义务教育学校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帮助家长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相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2026年天长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2026年天长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划分
3.天长市城区中小学、教育体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26日
2026年天长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稳妥有序开展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天长市实际,制定《2026年天长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一、报名条件
小学适龄学儿入学应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适龄人口入学应该当年完成小学学业。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2026年天长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实行线上登记和线下登记两种方式,原则上有不动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人口的父母,共同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应超过50%,下同)的学儿入学在线上登记,父母无不动产权证的及其他情况在线下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线上登记
(一)登记对象。
1.户口与房产均在学区内的子女入学;
2.在学区内有房产但户口不在本学区的子女入学;
3.与祖辈房产及户口相关联的子女入学;
(二)登记途径。
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家长可通过手机登录“皖事通”APP中“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操作,也可电脑登录系统(网址:http://ahrx.ahjygl.gov.cn/portal)。
(三)时间安排。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1日8:00至7月7日17:30。
2.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家长通过线上查询录取学校,于8月28—29日凭学儿户口本到录取学校领取。
3.报名时间:8月30—31日凭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名。
线下登记
(一)登记对象。
1.市区无房但户籍在市区的子女入学;
2.市区自建房、小产权房、集资房、廉租房等子女入学;
3.拆迁户未取得房产证的子女入学;
4.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二)登记地点。
1.在天长县域内就读幼儿园大班(含乡镇幼儿园)、在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的,于2026年7月13日至7月16日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登记;
2.在天长县域外就读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含在天长乡镇学校就读)在城区有房产的,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31日工作日期间分别到市教育体育局中小教股登记。
(三)时间安排。
1.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家长于8月28—29日到线下登记处领取。
2.报名时间:8月30—31日到录取学校报名。
三、入学资格分类及材料提交
(一)房户统一类型的线上学生分类“户口与房产均在学区内”端口报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两个一致”),在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户口地址对应学区划分所属学校登记。
“两个一致”的学生在皖事通APP中“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房产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产持有人身份证、学儿2寸蓝底照片等材料,通过区域内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如果住房或户口有一样信息经初审没有通过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则必须按照线下登记的规定时间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提交房产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近三个月水电气票据等相关材料(下同)进行线下审核登记。
(二)房户不统一类型的在线上学生分类“学区内有房产但户口不在本学区的”端口报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对应学区划分所属学校登记。
“房户不统一”的学生在皖事通APP中“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房产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产持有人身份证、学儿2寸蓝底照片等材料,通过区域内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如果住房或户口有一样信息经初审没有通过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则必须按照线下登记的规定时间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进行线下审核登记。
(三)与祖辈户口及产权房相关联类型的在线上学生分类“学区内有房产但户口不在本学区的”端口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或母亲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可按照祖辈房产地址所属学区在网上报名入学登记,在祖辈房产地址对应学区划分所属学校登记。
对“三代同住一处”的学生,在皖事通APP“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登记。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房产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产持有人身份证、学儿2寸蓝底照片等材料,如果住房或户口有一样信息经初审没有通过相关信息共享核验,则必须按照线下登记的规定时间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进行线下审核登记。
特别提醒:房产证编号必须填写完整,如“皖(2017)天长市不动产权第0005731号”,否则系统校验不出房产信息,登记无效。
(四)市区无房但户籍在市区的子女在线下报名登记。按照天长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已在城区幼儿园、小学就读的学生,家长需提交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原所在学校线下登记。
(五)其他有房但无房产证的(含自建房、小产权房、集资房、廉租房等)子女在线下报名登记。按照天长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已在城区幼儿园、小学就读的学生,家长需提交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近三个月水电气票据等相关材料在原所在学校线下登记。
(六)拆迁户未取得房产证的子女入学在线下报名登记。拆迁户未取得房产证或尚未领取入住的,家长凭拆迁办相关材料、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按照线下登记的规定时间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进行线下登记。
(七)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线下报名登记。按照天长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已在天长城区幼儿园、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需提交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按照线下登记的规定时间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进行线下登记。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教体局统筹到相对就近且尚有容纳能力的学校就读。
2026年天长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划分
1.天长市城南小学:炳辉路与同心路交汇点沿同心路向北与天康大道相交以东地区;同心路与天康大道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东与二凤路相交以南地区;天康大道与二凤路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南与广陵路相交以西地区;二凤路与广陵路交汇点沿广陵路向西与广场西路相交以北地区;广陵路与广场西路交汇点沿广场西路向南与炳辉路相交以西地区;广场西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西与同心路相交以北地区。
2.天长市炳辉小学:炳辉路与同心路交汇点沿同心路向北与天康大道相交以西地区;同心路与天康大道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西与滨河路相交以南地区;天康大道与滨河路交汇点沿滨河路向南与炳辉路相交以东地区;滨河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同心路相交以北地区。
3.天长市千秋小学:滨河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滨河路向南以东地区;滨河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同心路相交以南地区;炳辉路与同心路交汇点沿同心路向南与学苑路相交以西地区;同心路与学苑路交汇点沿学苑路向西与郑集路相交以北地区;学苑路与郑集路交汇点沿郑集路向南以西且属于城区的地区。
4.天长市同心小学:同心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广场西路相交以南地区;广场西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广场西路向南与千秋大道相交以西地区;广场西路与千秋大道交汇点沿千秋大道向东与新时代大道相交以南地区;新时代大道与千秋大道交汇点沿新时代大道向南以西且属于城区的地区;炳辉路与同心路交汇点沿同心路向南与学苑路相交以东地区;同心路与学苑路交汇点沿学苑路向西与郑集路相交以南地区;学苑路与郑集路交汇点沿郑集路向南以东且属于城区的地区。
5.天长市天宁小学:新时代大道以东地区;广场西路与千秋大道交汇点沿千秋大道向东与新时代大道相交以北地区;炳辉路与广场西路交汇点沿广场西路向南与千秋大道相交以东地区;炳辉路与广场西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万安路相交以南地区;炳辉路与万安路交汇点沿万安路向南与千秋大道相交以西地区;二凤渠与千秋大道交汇点沿二凤渠向南与学苑路相交以西地区;刁庄路与学苑路交汇点沿刁庄路向南以西且属于城区的地区。
6.天长市第二小学:二凤路与天康大道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南与广陵路相交以东地区;广陵路与二凤路交汇点沿广陵路向西与广场西路相交以南地区;广场西路与广陵路交汇点沿广场西路向南与炳辉路相交以东地区;炳辉路与广场西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万安路相交以北地区;炳辉路与万安路交汇点沿万安路向南与千秋大道相交以东地区;二凤渠与千秋大道交汇点沿二凤渠向南与学苑路相交以东地区;刁庄路与学苑路交汇点沿刁庄路向南以东且属于城区的地区;天康大道与二凤路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东与平安路相交以南地区;天康大道与平安路交汇点沿平安路向南以西地区。
7.天长市广陵小学:天康大道与天秦路交汇点沿天秦路向南以西地区;天康大道与天秦路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西与平安路相交以南地区;天康大道与平安路交汇点沿平安路向南以东且属于城区的地区。
8.天长市第一小学:天康大道与二凤路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北与石梁路相交以东地区;二凤路与石梁路交汇点沿石梁路向东与万寿路相交以南地区;石梁路与万寿路交汇点沿万寿路向南与天康大道相交以西地区;万寿路与天康大道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西与二凤路相交以北地区。
9.天长市第三小学:天康大道与万寿路交汇点沿万寿路向北与天铜路相交以东地区;天康大道与万寿路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东与天秦路相交以北地区;东北片的曙光社区。
10.天长市第三中学附属小学:二凤路与石梁路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北与建设路相交以东地区;二凤路与建设路交汇点沿建设路向东与仁和北路相交以南地区;建设路与仁和北路交汇点沿仁和北路向北以东地区;二凤路与石梁路交汇点沿石梁路向东与万寿路相交以北地区;石梁路与万寿路交汇点沿万寿路向北与天铜路相交以西地区。
11.天长市第四小学:建设路与仁和北路交汇点沿建设路向西以北地区;建设路与仁和北路交汇点沿仁和北路向北以西地区。
12.天长市实验小学:天康大道与滨河路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东与二凤路相交以北地区,天康大道与二凤路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北与建设路相交以西地区;二凤路与建设路交汇点沿建设路向西与红草湖中园东大埂相交以南地区;红草湖中园东大埂与建设路交汇点沿红草湖中园东大埂向南、向东与情人桥相交以东、以北地区;天康大道与滨河路交汇点沿滨河路向北向东与情人桥相交以东以南地区。
13.天长市西湖小学:以经六路为界以东高新区和西湖社区区域。
二、初中学区划分
1.天长市实验中学(北校区):
轨迹:(起讫点)从石梁路与仁和路交叉口出发,沿仁和路向北至永丰镇辖区南边界;沿永丰镇辖区南边界向西至红草湖公园东边界;沿红草湖公园东边界向南至护城河南大埂;沿护城河南大埂向东延伸至永福路和园林路交叉口;沿园林路向北至石梁路交叉口;沿石梁路向东至仁和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天长市实验中学(北校区)片区。
2.天长市炳辉初级中学:
轨迹:(起讫点)从永福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出发,沿园林路向南至广陵路交叉口;沿广陵路向东至广场西路交叉口;沿广场西路向南至炳辉路交叉口;沿炳辉路向西至滨河路交叉口;沿滨河路向南延伸至冶山镇和郑集镇辖区北边界;沿冶山镇和郑集镇辖区北边界向西至石梁镇辖区东边界;沿石梁镇辖区东边界向北至天康大道交叉口;沿天康大道向东至滨河路交叉口;沿滨河路向北至护城河南大埂;沿护城河南大埂向东延伸至永福路和园林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天长市炳辉初级中学片区。
3.天长市第四中学(天长市实验中学南校区):
轨迹:(起讫点)从石梁路与平安路交叉口出发,沿平安路向南至天康大道交叉口;沿天康大道向西至仁和路交叉口;沿仁和路向南至广陵路交叉口;沿广陵路向西至园林路交叉口;沿园林路向北至石梁路交叉口;沿石梁路向东至平安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天长市第四中学(天长市实验中学南校区)片区。
4.天长市第三中学:
轨迹:(起讫点)从石梁路与仁和路交叉口出发,沿仁和路向北至永丰镇辖区南边界;沿永丰镇辖区南边界向东至万寿镇辖区西边界;沿万寿镇辖区西边界向南至天长万寿方向的县道;沿天长万寿方向的县道向西至天扬路交叉口;沿天扬路向南至天康大道交叉口;沿天康大道向西至平安路交叉口;沿平安路向北至石梁路交叉口;沿石梁路向西至仁和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天长市第三中学片区。
5.天长市第二中学:
轨迹:(起讫点)从天康大道与平安路交叉口出发,沿平安路向南至冶山镇辖区北边界;沿冶山镇辖区北边界向东至仁和镇辖区西边界;沿仁和镇辖区西边界向北至天长万寿方向的县道;沿天长万寿方向的县道向西至天扬路交叉口;沿天扬路向南至天康大道交叉口;沿天康大道向西至平安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天长市第二中学片区。
6.天长市天宁初级中学:
轨迹:(起讫点)从天康大道与平安路交叉口出发,沿平安路向南至冶山镇辖区北边界;沿冶山镇辖区北边界向西至新时代大道;沿新时代大道向北至广场西路与广陵路交叉口;沿广陵路向东至仁和路交叉口;沿仁和路向北至天康大道交叉口;沿天康大道向东至平安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天长市天宁初级中学片区。
7.天长市同心初级中学:
轨迹:(起讫点)从广场西路与炳辉路交叉口出发,沿炳辉路向西至滨河路交叉口;沿滨河路向南至冶山镇、郑集镇辖区北边界;沿冶山镇、郑集镇辖区北边界向东至新时代大道;沿新时代大道向北继续延伸沿广场西路至炳辉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天长市同心初级中学片区。
天长市城区中小学、教育体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天长市第一小学0550-7036718
天长市第二小学0550-7023218
天长市第三小学0550-7091007
天长市第四小学0550-7030249
天长市实验小学0550-7042466
天长市炳辉小学0550-7771310
天长市千秋小学0550-7038738
天长市天宁小学0550-7780318
天长市广陵小学0550-7020336
天长市西湖小学0550-2383238
天长市城南小学0550-7771552
天长市同心小学0550-7021787
天长市第三中学附属小学0550-2386529
天长市同心初级中学0550-7701068
天长市第二中学0550-2386828
天长市第三中学0550-2386529
天长市第四中学(实验中学南校区)0550-7779536
天长市实验中学(北校区) 0550-7044512
天长市炳辉中学0550-7313288
天长市天宁初级中学0550-7780318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小学教育股0550-7331266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中学教育股0550-7331286
注:城区中小学招生热线从7月1日至7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开通,负责对家长咨询本校招生工作的解答、指导、说明。
来源:天长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