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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提高公共资源效率,市公管局不断加强投标保证金(以下统称保证金)的管理,进一步优化简化手续,缩短退付时效,有效保障投标人利益。
投标人对于开标结束后保证金如何退付的问题,下面由小编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项目未中标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原账户退还未中标的保证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项目中标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公开后一个工作日内,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原账户退还中标的保证金。(产权竞价类的除外)
项目流标(终止)的:流标(终止)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原账户退还中标的保证金。(产权竞价类的除外)
对于产权竞价类的保证金,小编需要单独强调一下,以下的情形是无法免申即退的
如果项目流标了但您已经汇入了竞价保证金,因竞价系统保密性,请及时联系项目的代理机构在线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我们会在一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
如果您竞价成功了,那么恭喜您,请及时签订合同,并联系项目的代理机构在线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我们会在一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
如果您不小心打错或者打迟了款项,请不要着急,及时的联系我们,准备好所需材料递交给我们,我们会加急为您办理哦!
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投诉与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投标人该项目交纳的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再按规定处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销其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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