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老人遭城管工作人员推倒离世案一审开庭,执法记录仪缺失引热议
2025年12月20日,福建福安市城管局劳务派遣协管工作人员郑某亮,在街头与79岁老人吴某富发生冲突,其间郑某亮用身体冲撞致使老人摔倒,老人后脑着地引发重型颅脑损伤,历经三天抢救后不幸离世。时隔数月,2026年8月7日,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并未当庭宣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涉案工作人员提起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于冲突起因存在巨大分歧,家属坚决否认老人曾持续辱骂执法人员的相关表述,而本案最为受外界关注的疑点,则是关键执法记录的缺失,家属依法申请调取涉事人员的执法记录仪影像资料时,被告知设备事发时电量耗尽,未能留存任何现场音视频,公共监控视频就此成为还原事发经过的核心凭证。据悉,涉案人员属于城管局外包劳务派遣人员,案发后其主动拨打急救、报警电话并投案自首,该自首情节将会在法院量刑阶段予以考量。依照行政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执勤期间必须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无故缺失执法记录,会直接削弱相关言辞证据的证明效力;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即便双方存在口角争执,执法人员也不得采用冲撞、推倒等暴力方式处置纠纷,暴力行为致人死亡已构成刑事犯罪,行为人需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其所属用工单位也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此案的公开审理,再度引发公众对于文明规范执法、健全执法全过程留痕监管机制的深度思考,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有待法院后续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