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如遇雨天路滑,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那进入单位内部范围
还没走到工作岗位
也还没到正点上班时间
在单位内部的道路
广场、走廊、楼梯、厕所等地方摔伤
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前后在单位内部的道路、楼梯、走廊、厕所等地方摔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申报工伤认定,怎么办?
答: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期一年为限,千万不要超出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