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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楼禁止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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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3 0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2026年8月15日,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落地施行,其中针对餐饮油烟经营划定明确硬性规范,不少市民关心的居民楼下餐饮开店问题有清晰法律界定。法典明确规定,居民住宅楼、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一切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规经营者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管控要求并非全新出台,早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就已有对应条款,本次法典整合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区分关键:该禁令只针对新开、改造的油烟餐饮门店,此前已经合法合规经营、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达标排放的存量餐馆,不会直接关停,仅需持续做好油烟治理、定期维护净化设备。

 

对于滁州居民而言,今后小区楼下新开烧烤、炒菜类餐饮店,选址阶段就会核查烟道与楼栋属性,从源头杜绝油烟扰民;如果楼下现有餐馆油烟直排、净化设备闲置,市民也可依据新法向生态环境部门投诉维权,用法律维护居家居住环境。同时提醒准备开店的创业者,选址前务必核对商铺是否具备独立专用烟道,避开居民楼禁开区域,避免后期经营遭遇处罚、停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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