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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滁州人,涉及房屋过户、社保登记等问题官方回复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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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4 1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网友**底

 

请问我父亲在滁州市区的房子目前还未还完贷款,现需过户至我名下,请问如何办理过户?需要哪些材料?是否需要双方都到场?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核实,如要将您父亲房产过户到您名下,可在您父亲办理不动产权证后,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实现;选择赠与方式办理转移登记需要将按揭贷款偿清后,双方提供签订赠与合同、有效身份证件、产权证书、纳税凭证等要件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申请;选择买卖方式办理转移登记,需经贷款银行同意后,按照“带押过户”方式,由双方提供买卖合同、有效身份证件、产权证书、纳税凭证等要件,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申请。

网友**务

 

我公司为私营小微企业,目前聘用2人,其中:1人兼职(在其他公司参保)、1人为退休人员返聘,用工中无应参保人员,因而没办理社保登记。 近日,多次接滁州市社保事业管理中心短信提示,要求企业办理单位及用工社保登记。 咨询问题:1.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必须办理社保登记? 2.如果以后有符合参保条件的用工人员,再办理社保登记可以吗?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核实,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所有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如贵单位目前不存在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可暂时不办理员工的社保登记。

网友**喜

 

毕业五年内在滁租房,是否可以领取每月480元的租房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南谯区人民政府

 

经核实,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且在本区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在本市无住房、经营性用房,或者父母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3.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备案并在租赁期内;4.社保在市社保局缴纳的,租住地点需在本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材料(交至南谯区政府5号楼107):1.申请表(单位盖章);2.个人申请说明书;3.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4.毕业证复印件;5.社保缴纳证明;6.无房证明;7.租房合同备案材料(备案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15窗口,联系电话0550-2170087);8.附滁州市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一张,备注清楚开户行。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发表于 2026-8-14 1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老子房子过户给儿子还跟市场差不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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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为红颜 : 不是差不多,是一样一样的流程。赠予的以后再卖过户费贵
2026-8-15 07:42 归属地未知 回复
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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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5 0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有问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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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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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5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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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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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5 10: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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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7 00: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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