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起,全国统一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针对广场舞、户外直播、公园健身噪音有了清晰处罚标准,工人日报权威解读新规细则,所有滁州市民都要留意。新规明确,在居民楼等噪声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是在公园、广场开展跳舞、直播、健身活动,不遵守场地划定区域、活动时间、音量管控要求,不采取降噪措施产生超标噪音,经工作人员劝阻、调解后依旧拒不改正的,将面临处罚:个人罚款200元至1000元,组织活动的单位最高可罚2万元。
不少市民也结合本地体育公园的情况展开讨论,公园本是供大家休闲健身的公共场地,老年人结伴锻炼本是正常休闲行为,新规管控的不是正常人群聚集,而是不分时段、超大音量扰民的噪音行为。很多网友提出疑问,正常三五成群散步锻炼和违规噪音扰民要区分开,登长城游客有序游览属于景区规范接纳的正常出行,和私自用大音响制造噪音、不听劝导的违规行为完全不是一回事,管控的核心是噪声污染,而非正常市民休闲聚集。今后在滁州各大公园、广场活动,一定要控制音响音量、避开居民休息时段,遵守场地管理规定,避免触碰环保处罚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