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至2024年间,被执行人李某以生活需要为由陆续向申请人张某借款共计1.2万余元,此后仅偿还部分借款,仍欠1.1万余元未还。全椒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李某始终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致电李某,耐心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偿还借款,李某虽在通话中承诺主动还款,却一再拖延、拒不兑现。基于李某消极敷衍的态度,执行法官利用本次行动契机,直接上门查找其行踪。
“我都说了我肯定会还钱的,现在手头确实紧,再等几天……”面对执行法官,李某仍是百般推诿,企图继续拖延。
“李某,之前你已经屡次拖延,今天必须要给个说法!拖延还款只会持续增加你的履约成本,如果始终拒不配合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对你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标的额并不大,为此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甚至人身自由只会得不偿失!”
执行法官坚持法理震慑与情理感化并重,耐心帮助李某算清法律账、得失账,终于促使李某打消侥幸心理,当场一次性缴清全部欠款,本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