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在滁州市城区部分路段实施大功率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噪声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声环境,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征求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街道社区、学校、医院、社会群众代表意见后,起草了《关于在滁州市城区部分路段实施大功率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机关团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26年9月8日。
联系电话:0550-3038919(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0550-2178907(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关于在滁州市城区部分路段实施大功率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5日
关于在滁州市城区部分路段实施大功率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良好的城市声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减少大功率摩托车行驶造成的噪声污染,结合群众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在滁州市城区部分路段对排量300CC(不含)以上燃油普通二、三轮摩托车实施限行管理。现将首批限行区域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二、限行时间
每天的12:00-14:00、21:00-次日06:00限行。
三、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6年**月**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四、其他事项
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的燃油普通二、三轮摩托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特此通告。
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