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所谓“也非绝无仅有”,是说既非“空前”,也非“绝后”。
在唐代儒、释、道三教融合的历史背景下,既然佛典译介已为“潮”的譬喻奠定了深厚的哲理与意象基础,则其影响逐渐渗透于仕宦文人的创作当中,当是时代大势所趋。
年长韦应物约十一岁的刘长卿,在被贬睦州司马期间(775-780)作《新安送陆澧归江阴》,以“潮水无情亦解归,自怜长在新安住”之诗句,借潮水之周期性返归,来反衬人世离别之难依,暗写惜别之思、孤独之意,堪称“借潮喻情”。其时间节点虽然比《滁州西涧》成诗略早,却是几乎同步的——共处于相同的文化背景之下。
生年晚于韦应物约十一年的李益,其《江南曲》中“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之名句,将自然潮信与人间信诺相互映照,以市井俚趣写深沉哀怨,可谓“借潮喻信”。
《江南曲》具体作于哪年虽无确证,但从以下信息应该可以大致推断出其作年的时间段:李益于贞元十六年(800)起赴扬州并在这一带居住过大约五年;诗中有“瞿塘贾”“潮信”“弄潮儿”等与长江和江潮密切相关的意象;其时扬州一带“广陵涛”的余威或许犹在。由上可推及,此诗理应是李益居扬州期间身临其境、触景生情之作。
另据史料记载,韦应物与李益二人交情不浅:建中三年(782)夏(韦应物该年秋到任滁州),时年四十八岁的韦应物于长安作《送李侍御益赴幽州幕》以赠李益,极力赞赏李益的文才与声名,并殷切勉励他建功边塞。此史料可为明证。
由此可见,这类意象与修辞运用,或出于同一文化圈层的相互启发,或同受时代氛围的浸染,潮的引申用法不是孤立现象。
待到四百年后,南宋诗人范成大咏牡丹的名句“晚来醉面潮红”,径直以拟人手法将“潮”的动感用于描摹花色的浓艳欲滴。其笔法既为将“潮喻”引申至生理领域奠定了文本基础,又可证“潮喻”的文学传承生生不息。
语言是活的,在不断发展变化;字书非教条,曾时有增删修改。从古至今,概莫能外。其推动力量之一,便是文人墨客。潮义的引申,可为一证。
下期预告:《滁州西涧》之春潮不能解作春汛、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