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职务犯罪案件。此次庭审邀请五十余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员干部及该院干警旁听庭审,以“案中人”警醒“身边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喻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48.1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有序把控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庭审流程规范、重点突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诉讼权利。
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喻某当庭认罪认罚,作出深刻忏悔。他自述,随着工作时间增长,逐渐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没有守住原则底线,希望身边人能够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此次公开庭审,组织五十余名党员干部同上一堂警示教育课,彰显司法机关从严惩处腐败的鲜明态度。旁听人员亲身感受法律不容触碰的刚性底线,不断强化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来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好职务犯罪庭审“活教材”作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来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