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粮食种植不易,但不能把马路当成晒粮场。行驶的车辆轧到路上的稻粒,容易滑倒和侧滑,后果不堪设想。拿别人的生命安全去换取自己的一时方便,真的太不可取。
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使路面的平整度受到影响,加大行车阻力,车辆稍一制动,容易产生侧滑而失去控制。
大量的麦秸在道路上被碾碎后,在阳光的照射下容易反光,尤其是扬场时随风飘的麦糠,有时会落在挡风玻璃上,甚至刮入驾驶员的眼中,令驾驶员防不胜防,给行车安全带来很大影响。
每年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占据相当的比例。公路当晒场,人员混杂,特别是有些儿童在路上玩耍,一些扫帚、扬场锹随意放在路上。更有甚者,用石头、酒瓶子、木棍圈占地盘,强逼车辆绕行通过,埋下了种种事故隐患。
每到麦收季节,全国各地因公路晒粮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接连见诸报端,因占用公路晒粮产生的交通事故和责任纠纷不断。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违法晒粮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由占用者非法占用道路活动引起的交通事故致通行人员、车辆及其它财产遭受损失的,非法占用者应当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作物收获后,要在公路上晾晒多天,多数农民朋友聚在一起或白天或晚上聊天,有的为了看护粮食,还要打窝铺在公路上睡觉,当晚上车辆会车时灯光照射视线不好,车辆压在粮食上易造成制动打滑,从而发生伤亡事故。
汽车尾气中含有多种有害物质,食用这种粮食不利于人体健康,尤其是在沥青路面上晒粮危害更大。因为沥青含有较强的致癌物质,渗入到粮食中去,对人的身体可造成直接危害。
滁州交警提醒:现在正值农忙季节,途经乡村道路时请谨慎驾驶,不要超车,超速,遇弯道时一定要减速鸣笛;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也要戴好安全头盔,防止扬起的糠絮飞入眼中影响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一百零四条:“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