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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曝光!天长一旅行社被责令改正,罚款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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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24 11: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出门跟团旅游,很多人觉得微信沟通好、钱交了就行,合同晚点签无所谓。天长市这起文旅处罚案例,给所有游客、旅行社敲了警钟!

2026年2月,周女士等两人报名天长某旅行社横店3日游,一共缴纳1900元团费。旅行社收钱、安排行程,但是出发前根本没有签订正式旅游合同,仅仅在监管系统里保存了一份合同草稿。等旅游结束,游客产生投诉之后,旅行社才想起让游客补签纸质合同。

接到12345投诉线索后,天长市文旅部门立案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核对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监管平台截图,完整查实了这家旅行社的违法事实。

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按照规定可处以2万至10万元罚款。考虑到企业事后主动退款、诚恳致歉,积极配合调查,具备从轻处罚情节,最终责令改正,罚款21000元。

重点提醒:

 旅游合同,必须在行程开始前签订生效! 

监管平台草稿、行程结束后补签合同,不算数!不能免除旅行社的法定责任。 

微信口头约定、聊天记录,不能替代正式书面旅游合同。

哪怕已经顺利出游,只要出发前没有签正式合同,旅行社就涉嫌违法。 合同是保障游客权益最重要凭证,一旦遇到纠纷,没有正式合同维权难度会大大增加。提醒大家:报团出游,坚持先签合同,再付费用、再出发!

来源:天长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表于 2026-9-27 1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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