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老
如有一宝
但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
老年人的生理机能下降
协调能力及反应速度慢慢变差
在日常出行中稍有不慎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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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驾驶大型客车碰撞横过道路的78岁行人魏某,魏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邓某负全部责任。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老人魏某身穿深色衣服,大客车没有及时观察到老人的行踪从而引发悲剧。
交警提醒:晚间尽量让老人在陪护下出行,避免单独出行,以免发生意外。
某地交警巡逻发现一位老人在应急车道行走。交警立即将老人带上警车,对老人展开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后,将其安全带下高速,并联系110指挥中心,通知属地派出所将其接回。
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行驶快,行人切勿随意在高速行走。
凌晨5时47分许,结束晨练的76岁老人回家途中,行至路口遇行人信号灯红灯亮,见路上车不多便径直走上了斑马线。刚走到路中,右侧快速驶来一辆厢式货车,老人没有停下脚步,反而本能加速向前小跑,结果被货车撞飞十余米,不幸当场死亡。
交警提醒: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生命只有一次,切勿拿生命去“赶路”。
在某农村路口,一名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有2人,三人均已经70多岁。电动三轮车在左转弯过程中,不慎将沿路右侧行走的老人(84岁)撞伤。电动三轮车失控后,连人带车翻进路侧水沟。所幸车上三位老人及时获救,受轻伤。
交警提醒:电动三轮车骑行人要主动拒绝违法载人,行经农村道路路口务必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再通过。
监控显示,某省道来往车流量较大,老人在机动车道边缘走动徘徊,企图横过道路。眼看没车,老人加快脚步快速通过,不料左侧又接连驶来多辆轿车,一辆黑车避让不及将老人撞飞摔倒在地。
交警提醒:行人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时,应当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老年群体之所以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除肇事者不遵守交通法规以外,与老年人自身也有很大关系。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耳不聪、目不明,反应迟钝,动作相对缓慢,导致老年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甚至致死的几率大大增加。
老年人交通事故多发于清晨或夜间。这个时段,除车辆速度较快,遇路口时未减速让行等情况外,老年人外出时,喜欢穿深色外衣,不易被发现。
老年群体交通意识淡薄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一些老年人对交通法规不了解,没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习惯,自我保护能力较差。
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骑行出门记得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头盔是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骑车虽方便,但对老年人操作要求高。提倡老年人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不骑自行车或者电动三四轮车。骑自行车或电动三四轮车时,请确保自己的身体可以驾驶车辆,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能突然行驶到马路中间,不逆行、不抢道、不闯红灯、严禁违法载人。横过马路需伸手示意,确认安全后下车推行。
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不要抄近路翻越护栏;步行外出时,应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避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走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指示灯及路边停止车辆的动态,小心车辆突然开门而被误伤。
大车往往存在视觉盲区,所以,走路、骑车,切勿在大车前方穿行,遇大车转弯,横向时,保持好安全距离,切勿抢先超越大车,待大车通过后,再通行。
老年人在骑车时,如感觉身体状况不能适应骑行要求,务必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立即停车,确保生命健康安全。
视力、听力存在问题的老年人最好不要骑行。儿女也应尽到劝导之责,为父母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不能让他们骑行,避免车速过快之后,导致意外发生。
滁州交警提醒
事故可以预防
前提是交通意识扎根于心
家有长辈的子女
一定多提醒老人注意出行安全
步行、骑行、乘车
都要小心谨慎
转发给家里的老人
共同守护“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