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法务,负责合规稽查、风险核查等工作。2024年7月,为优化工作流程、提升PPT制作及数据分析效率,她在公司领导推荐下,将自行整理加工后的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用于辅助办公。没想到一个月后,公司突然向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盛家琛介绍,保险公司单方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吴女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其身为法律合规部员工,签署过保密协议、参与过信息安全培训,负有高于普通员工的保密义务。
保险公司称,吴女士将公司稽核类内部文件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平台会收集、留存用户数据用于模型迭代,存在信息泄露、被第三方窃取的重大风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信息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合规,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而吴女士却认为,自身没有泄密主观故意,使用AI工具辅助办公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上传至AI的数据表已经过整理加工,并非公司核心保密信息,属于合规办公,此次操作也并未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或经济损失等现实后果。
吴女士称,公司从未出台有关“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办公”制度规定,也从未开展AI工具合规应用培训。公司单方认定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吴女士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并支付其因违法解约产生的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及工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