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村委 司法便民零距离——明光法院桥头法庭开展巡回审判】 4月22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桥头法庭在桥头镇岗王村村委会开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案件详情
被告郑某在桥头镇岗王村经营粮食购销业务,原告李某受其雇佣提供打包装车劳务,2023年6月28日上午,原告在装车过程中,因吊装粮食的小车突然掉落,将其左跟骨砸伤。原告受伤后在明光市中医院住院治疗4天,出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办理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都是邻居,如果只是一纸裁判并不能真正解开心结,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进村委会,到群众“家门口”进行巡回审判。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最终双方思想逐渐破冰,同意接受调解,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1万元,剩余款项秋收后给付,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移动的是法庭的脚步,不变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今后桥头法庭将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通过巡回法庭、联合调解等方式,将法的触角延伸到乡镇的每个角度。
来源:明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