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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醉翁醉意

[互帮互助] 请问物业公司属于政府哪个部门监管?麻烦告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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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1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有什么用 估计监管部门早都被收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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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2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跟社区有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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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蛇鼠一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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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8: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滁州很多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开始大多由激进 业主牵头挨家挨户敲门签字完成,牵头者怀有各种目的,个人素质和人品很难考证,也是最后不了了之的主要原因。个人认为应该由社区主动联合物管牵头,业委会成员采取个人投放简历报名,后筛选公示,以退休的热心的公务员为主。这样管理就可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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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5 13:13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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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0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如果你小区出现几个热心肠好邻居,搞业委会,千万提高警惕,很多人靠这个赚钱,掏空一个小区换下一个[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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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滁州来安人123
你说“个人认为应该由社区主动联合物管牵头,业委会成员采取个人投放简历报名,后筛选公示,以退休的热心的公务员为主。这样管理就可以良性循环。”

客观事实是:你知道的或者不知道的情况,立法者都替我们进行了筛选和排除,替业主的物权给定最大化伸张。
比如:
1、你说“社区主动联合物管”。假如社区和物管沆瀣一气呢?对此,法条进行排除法:业主自由裁量,既可以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请求街道、社区协助成立;
2、你又说“不怀好意的人忙前忙后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且其成员会中饱私囊等侵权行为。据此,法条进行预设预警设计:业主委员会成员赋权限制,包括程序、权利范围等法定设计!
3、接下来是业主自己问题:履行行使业主权利、保护自己财产义务!即:知法、懂法,才能守好法!

综上:请你发帖时,知其还要知其所以然,方可以不贩卖焦虑、不贩卖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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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醉意 : 请教:物业与社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2023-3-6 08:42 来自安徽 回复
马踏连营 回复 醉翁醉意 : 首先,社区是否属于注册独立的法人,否则对立合同主体不合格!主体不合格,依法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依法自始无效。
2023-3-17 23:10 来自江苏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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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14: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住建局有个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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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5 20: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公司,保安公司,等同于,皇军,国军的皇协军,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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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6 08:38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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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物业有什么问题,不如直接网络曝光有效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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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监管没有多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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