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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不满停车位少、物业收取电梯费!滁州4人拒交物业费,明光市法院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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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回复本楼
马踏连营 :
依法,“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属于物业公司法定义务。“外面墙渗水”情况,物业公司应当举证日常维修台账、专职人员维修记录、使用材料等,证明履行义务,以及事主报修问题时,物业及时维修养护。否则,物业因过错赔偿
2024-5-26 07:38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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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此外,事主亦可以自案发后,暂停止缴纳物业费。直到物业履行修复“外墙立面”不渗水、赔偿业主内墙装修物,以及还可以主张物业未及时履行义务,造成该室内霉变空气污染健康损害、处理该事项自己损失。
2024-5-26 07:44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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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哪有真情在2 :
找错人了、应该找开发商
2024-5-29 23:28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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