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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疯狂向灰狼

[焦点话题] 家住一楼,是不是我不同意安装电梯,楼上住户闹翻天也没办法?反正他们不愿意补我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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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3: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你想多了,人家法院早就判过了,没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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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3: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给老旧小区改造电梯,是国家民生工程,必须依法执行,都像你这样狮子大开口,怎么可能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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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装了也麻烦 装的普遍质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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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逃离老旧小区(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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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19: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和小区物业商讨一下,比如,如果我家一楼不装电梯,那么电梯广告收益我不要,但是物业费你也不要收我的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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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2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看看老110旁边公安局宿舍小区已安装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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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2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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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0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如果大部分同意就可以,那是不是只要楼上的签字同意,根本不需要征求一楼意见了,一楼连表达意见的机会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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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菊东篱 : 现在政策是这样的,纯纯耍流氓
2024-6-24 19:31 归属地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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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08: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过几天燃气听证会,少数要服从多数。少数要被多数代表。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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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这两者存在根本性区别!燃气,包括水电、甚至高铁票价,属于垄断民生问题,由国家政治考量!小区电梯安装,是公共区域合理使用,与具体业主合法利益损害程度,两者矛盾体在法律法规,其规定前提下经济纠纷调和问题。
2024-6-20 08:22 来自湖北 回复
昨天日落963 : 我觉得马老师可以给大家科普一下,目前很多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合法权益应该怎么破?最好能在滁州搞一两个案例,给滁州老百姓打个样。
2024-6-21 06:34 来自湖北 回复
马踏连营 回复 昨天日落963 : 鉴于滁州小区业主,普遍缺乏主动维权意识。建议:确保自己维权万无一失即可。具体而言:法律法规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范围。超出部分对于业主没有任何约束力。对此,你日常留意取证即可。
2024-6-21 13:33 来自湖北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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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现在规定,一楼不同意也可发安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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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并非如此。依法,公共区域如何使用,必须用于合法目的、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同时,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可见,1楼业主依法应当举证自己合法利益,安装后显著损害,或者有显著改善、降损失举措。
2024-6-20 08:37 来自湖北 回复
马踏连营 回复 马踏连营 : 客观事实是,许多一楼业主并不知道法律法规是如何为自己的利益,设计了非常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措施。造成其他业主,当然也包括1楼业主本身,不知如何利用法律诉求自己利益最大化!
2024-6-20 08:41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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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如果一楼不同意,其他楼层的安装权力就被否决,这也不公平。可以就电梯的占地公摊面积,按比例补偿给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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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立法者逻辑:捍卫每个人合法利益。本案属于公共区域合法合理使用,与具体1楼业主客观利益损害程度调和问题。安装电梯需求者符合法定同意人数,同时不同意者应当举证其利益被显著损害、后期举措显著降低损害,方可以
2024-6-20 09:52 来自湖北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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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3: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10万哪够,现在大环境不好,10万打发要饭的呢?咋说都得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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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7: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二院朱主任给小区免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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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1 07: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比如6层楼,人家2到6楼一致要装电梯,你一楼同意不同意都照装,哪里有补偿10万之说,啥手表自行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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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1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依法治国。
一楼住户可以依法诉讼。法律自有解答。
我们不是专业人员,也不是决策者,烦多了,伤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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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与其期期艾艾,不如交给法律!律师行业的存在,就是帮没有时间或者读不懂具体法条的用户,寻找到适用的法律法规法条。然后,再告诉法规和委托人!故,小区治理的天花板便是律师介入诉求合法利益!
2024-6-21 07:42 来自湖北 回复
青清 回复 马踏连营 : 在这说啥用不起,不抬杠!事实摆在眼前,法律也是人定的,好多小区都一幢幢电梯建起,通过了解,刚开始很多都遭到一楼反对,电梯申请报备根本就不需要一楼同意就批准了,如果一楼业主是公务员,工作人员等等,几乎都自觉很,爽快答应,根本就不会提啥条件的等等,无条件服从!因为门窗外每寸土地全是公共所有,况且国家在控制大拆大建,建电梯是国家目前导向,及使你诉讼什么,都不会胜的,利子在那不信就试试!
2024-6-21 08:45 来自安徽 回复
马踏连营 回复 青清 : 超过200限额发言,是你特权阶级标配!省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尤言在耳。如你沐浴特权爆棚般优越感?难怪,余大妈“外交豁免”嘴嘴碎碎。正如你漠然、践踏法律?还是列举你剥夺遵循法律普通人后,胜利实例?
2024-6-21 10:17 来自湖北 回复
马踏连营 回复 青清 :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深入人心。特权阶层最拍国家赋权给每一个合法公民。他们仍然图谋,法律“合”则用,不“合”则弃!仍然,在没有任何证据前提下,蛊惑歪理邪说、忽悠普通遵循法律的普通人!
2024-6-21 10:24 来自湖北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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