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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牛仔~

[焦点话题] 关于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的法律宣传!关心小区管理的E友们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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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楼主辛苦了!
无论现实,无论结果,你的热心付出都是值得点赞!
从你的文字里,可以感觉到,国家对小区管理已经开始提升层次了。总的看,如农村里村民自治一样的。
这个伟大的基层治理,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真的需要政府引领,业主积极,管理者(物业)有一颗充满正能量的为人民的心。
政府引领,需要从政策配套方面入手,坚决践行我们党一切为人民的宗旨,敢于清除不正当的坏人坏事,方便时,适当的让利于民,甚至拿点银子;
业主积极,每个业主都必须以主人翁姿态进行参与,特别是成立业委会初期,大家要克服自己的困难,把小区的事情当做自己家的事情才行,还要具备包容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要犯自由主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需要大家拿钱的要积极配合;
物业管理合同化,订立规范化的合同,对物业、业主双方的权益进行规范,把丑话说在前头。
真正的想把这件事情处理好,最最辛苦的是牵头人(社区领导),万事开头难,开头难,老大出头就不难。
话说回来,基层治理是目前我们国家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当龟驮碑,义不容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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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 : 国家给基层自治,规定了具体的程序步骤,肯定是为了互相制约防止后面出现问题,但要是程序错了,或减少程序,那就没了制约肯定要出问题。目前看,小区各种矛盾各种问题,就是程序错了或少了程序,权利不受控了。
2024-6-26 10:15 来自安徽 回复
李力 : 赞同!
2024-6-27 10:29 来自湖北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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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11: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所谓的业主自治,就是一帮想捞钱的,带着一帮不想交物业费的.违建的。打着正义旗号,一起把小区公共收益装进自己口袋,同时想方设法掏空大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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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 : 可以参照国家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办法,把相关内容写进合同。
2024-6-27 10:22 来自湖北 回复
牛仔~ : 法律规定的明白白白,可就是有人搞变通违反法律,就导致谁上去都留个尾巴让让抓,最后形成人斗人的怪圈。如果从一开始就按法律程序走,堵上漏洞,谁也没法捞
2024-6-28 10:18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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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学学天安西区的业委会,建群只允许听话的人进群,提意见的 说他们不好的 全给你踢出去, 然后物业也只呆在这个群里发 有管小区的公告  通知 之类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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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 : 这种做法不可取。不去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简单的去顺我者昌逆我者踢,时间长了,下雨天叉稻草。
2024-6-27 10:26 来自湖北 回复
牛仔~ : 这得规定禁止把业主踢出群,
2024-6-28 10:21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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