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梧桐郡小区业主朋友们:
梧桐郡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已于2025年2月15日依法完成换届选举,并在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开展工作。自成立以来,我委始终以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为己任,针对小区多年来积累的物业服务问题,多次与金鹏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物业”)及金鹏地产进行沟通协商,并多次邀请南谯区住建局、龙蟠街道、发能社区等相关部门参与协调。遗憾的是,金鹏物业及金鹏地产对各项协商方案均未予以妥善落实,一再回避核心问题,未能真正回应业主的合理诉求。
2025年7月3日,我委参加了市住建局组织召开的全市实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五个专项行动”动员暨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会。会后,尽管相关部门对金鹏物业进行了约谈,但其仍置若罔闻,甚至强势要求我委与其续签物业服务合同。面对这一局面,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我委特将金鹏物业在我小区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公布如下:
一、强占物业用房
金鹏物业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约300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及周边地上停车场交由金鹏地产及金鹏祥和物业公司总部使用,至今未向业主分配任何相关收益。物业用房二楼、三楼被其长期锁闭,钥匙亦未移交,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共有权益。
二、违规超额收费
根据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与金鹏物业于2021年6月1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标准为0.8元/月/平方米。然而,金鹏物业至今仍按0.8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向业主收费,构成严重违约。
三、拒不履行合同
上述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能耗费应据实收取,预收周期不超过一年。但金鹏物业至今未公示能耗费分摊明细,且持续预收相关费用,未按约定履行信息公开及费用结算义务。
四、挪用公共收益
多年来,小区公共收益一直由金鹏物业掌控,其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多次挪用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导致小区公共资产长期处于负值状态。虽经两届业委会多次催告,其始终未予归还。
自我委成立以来,我们始终秉持为业主谋利益、为小区作贡献的初心,持续推动维权工作。然而,金鹏物业见我委维权行动初见成效,竟采取各种手段阻挠我委正常工作,其行为令人愤慨。
业主朋友们,我们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我们的利益是一致的。而金鹏物业的行为已充分表明,其利益与全体业主的根本权益背道而驰。唯有团结一致,我们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我委将于2025年10月20日前往南谯区法院,就金鹏物业提起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出庭应诉。我们诚邀有时间、关心小区事务的业主一同前往,我委将安排车辆接送。同时,也欢迎广大业主及社会各界法律专业人士与我们联系,共同探讨依法维权的路径与策略。
让我们携手同心,捍卫属于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滁州梧桐郡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联系人:付成祥
联系电话:131 3550 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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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梧桐郡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