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氯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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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曝光] 滁州某小区国庆节物业突然撤离,垃圾遍地,惨不忍睹!脏乱差!(附多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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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贴主发现物业公司的问题,但是给出的要方却存在根本性错误。譬如:你说“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责任有三个渠道:一是业委会,二是街道社区,三是政府部门。”,属于“人治”。显然,结果非常“糟糕”便是答案!
2023-10-3 12:46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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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那么,你的疑问“一一但是,谁负主要监督责任?”。客观事实是,《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已经给出答案:那就是“法治”。即:法律已经赋权“业主”监督物业公司全部权利!
2023-10-3 12:49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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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营 :
业主们只要“行使”法律赋权监督即可!换句话:拒绝缴纳“物业费”也是行使法律赋权的一种形式!依法,案涉当事人双方“应当履行双方订立约定和法定义务”!这是法律强制规定。因物业“未履行”业主当然可以拒绝履行
2023-10-3 12:53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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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1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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